導航列表

利用職權收受賄賂700萬元 廣州市公安局原副局長何靖受審

2013-07-26  來源:深圳特區(qū)報·特網(wǎng)  【字號:  

  利用職權收受賄賂700萬元 廣州市公安局原副局長何靖受審

  深圳特區(qū)報·特網(wǎng)訊今天上午,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何靖涉嫌受賄一案進行一審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何靖系廣州市公安局原黨委副書記、副局長。此案由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指定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深圳市人民檢察院指控,何靖在先后擔任原花都市公安局局長、增城市公安局局長、廣州市公安局白云分局局長和廣州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其本人單獨及伙同其妻子黃某某(另案處理)非法收受他人賄賂共計人民幣626萬元、港幣67.4萬元、美金1萬元。被告人何靖當庭表示認罪,對指控事實無異議。目前,該案仍在進一步審理中。(記者 吳濤)

編輯:梁碩芳